1. 讀經反省

罪與救贖 曾慶導神父 讀經反省(2024.6.2)

基督聖體聖血節(乙年)

罪與救贖

出谷紀廿四章3-8節;
希伯來人書九章11-15節;
瑪爾谷福音十四章12-16,22-26節

「 小德蘭福傳之友 」
曾慶導神父 讀經反省(2024.6.2)

耶穌基督+

彌撒是我們信仰生活的泉源與高峰。彌撒的意義非常豐富,既是歡宴,又是祭獻。今年慶祝基督聖體聖血節的讀經,偏重從盟約和祭獻的角度來看彌撒。

在讀經一裡,我們讀到上主與以色列民的盟約藉牛犢的血(血是生命的象徵)隆重地把雙方連結在一起。今天的福音裡,主耶穌與門徒慶祝逾越節晚餐,祂在建立聖體聖事時肅穆地說:「這是我的血,新約的血」,這正與讀經一裡梅瑟的話互相呼應。但新的盟約遠遠超越舊的盟約,基督不是用牛犢的血,而是用自己的血來立盟,把人和天主連結在一起。在讀經二裡,教會更反省到基督既是司祭又是祭品,藉祂的血,我們的心得到潔淨。基督的死亡賠補了我們所犯的罪過。

但為什麽基督二千年前要流血犧牲?為什麽我們常常在講罪?其實「罪」絕對不是基督宗教才有的概念,甚至也不只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才有。成千上萬的人雖然不信仰基督宗教,甚至不相信神的存在,但都對罪的事實深信不疑。不然,為什麽國家政府要花上大筆的錢來養那些警察,來維持監獄、法院、律師等龐大的開銷?為什麽各種防盜設備的生意興隆,我們需要這些設備就好像我們得吃飯一樣?原因就是「罪」,古往今來不少文學作品探討的主題就是「罪」與「罰」。罪確實是人生的一個重要問題,不是宗教所發明的東西。就算把所有聖經都燒了,教堂都毀了,罪的事實依然存在。如果有一個宗教不討論這個人生的中心問題,那不是一個正派的宗教,甚至可說是一個為了討信眾喜歡、為賺錢的「宗教」,陷信眾於危險!

罪的可悲是罪一定有可悲的後果。這後果與罪本身有內在的關連。例如一個人吸了毒,不必等到法律或神來懲罰,他的身體會衰弱生病。犯罪的人一定遲早會受苦的。但這還不是罪最可悲的後果,最可悲的後果還是罪使沒有犯罪的人受牽連,使好人受苦。吸毒的人使他的家人苦不堪言,嗜賭的人傾家蕩産波及無辜的子女忍饑受餓。罪的最大傷害是發生在那些無罪的人身上;而最無罪的基督,被打被釘、傾流鮮血,是罪的傷害的極致。

所以主耶穌的祭獻犧牲使我們意識到人的罪的可怕,包括我自己的罪的可怕。當我像比拉多一様昧著良心做不正當的決定時,當我像高喊「釘死他!」的猶太人一樣不分青紅皂白「隨大流」做事時,當我像猶達斯一樣虛情假意時,我都無形地推促了主耶穌的流血犧牲。可以說沒有任何罪是不具普世性幅度的,它一定像水波漣漪一樣擴散,使受害的人倍數增加。每一個罪的後果都會不成比例地增長,使越來越多的人無辜受罪。而且,我們人有能力犯罪,卻沒有能力彌補罪所造成的後果並恢復正義。正是因為這樣,我們才絕對需要主耶穌這天主子降來「贖」我們的罪,也更應當事奉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。只有是人又是神的基督才能補贖抵償全人類的罪所造成的後果,所以只有耶穌基督能作所有人類的唯一救主。藉基督的血,人類因罪與天主的分離才能超越,得以和天主重新連結在一起———「新的盟約」(讀經二)。

如果「罪與罰」是不朽文學作品的主題,聖經的主題則是「罪與救贖」。但該承認,救贖不是有信仰的人獨具的概念,就算無神論者也知道人需要「救贖」,否則不必去辦學校(救贖我們於錯謬)、建醫院(救贖我們於疾病)、訂法律(救贖我們於混亂)。聖經裡說的救贖卻有所不同,它是指向那最基本的救贖———救贖我們脫離罪惡及罪的後果。錯謬、疾病、混亂都是罪惡的後果,而最終的後果是靈魂的死亡,永遠和天主分離。聖經的救贖是治本的救贖,從永恆的死亡中的救贖。

彌撒「聖祭」提醒我們,我們是「用高價贖回來的」(格前六20)。忘記了這祭獻,就如同忘記了天主的愛。彌撒聖祭也提醒我們,將每天的生活作為祭獻,奉獻給天主。基督為我們做的補贖,沒有使我們做的補贖顯得無關重要;相反的,每個人都應將自己的生命、痛苦和死亡與基督的補贖相結合。與基督同死,也必定與基督同復活!

最後,如果因為各種原因,如,疾病在身或在疫情期間,我們沒有辦法到教堂去參與彌撒和實領聖體,我們可以參與各地的網路彌撒。如果我們準備好我們的心靈,而且很誠懇很誠懇地祈求耶穌的降臨,祂也一定會來到我們的心中,賜給我們各種神益的(神領聖體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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