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與亞巴郎立約
讀經一:創十七3-9
3 亞巴郎遂俯伏在地;天主又對他說:
4 「看,是我與你立約:你要成為萬民之父;
5 以後,你不再叫做亞巴郎,要叫做亞巴辣罕,因為我已立定你為萬民之父,
6 使你極其繁衍,成為一大民族,君王要由你而出。
7 我要在我與你和你歷代後裔之間,訂立我的約,當作永久的約,就是我要做你和你後裔的天主。
8 我必將你現今僑居之地,即客納罕全地,賜給你和你的後裔做永久的產業;我要作他們的天主。」
9 天主又對亞巴郎說:「你和你的後裔,世世代代應遵守我的約。」
釋義
《創世紀》十七章一開始敘述,亞巴郎聽到天主向他提出一個要求,並給他一個許諾。天主要求他毫不保留地相信與服從(創十七1);同時,許諾給他一個永久的「盟約」。這個盟約是一個共融的關係,天主將永遠維護這個關係(7);在這個關係中,天主是給予者,亞巴郎是接受者。天主許諾給亞巴郎兩件事:多的無法計數的後裔、永遠佔有客納罕全地。天主的盟約也是和亞巴郎後裔立訂的;同樣的,天主的要求對亞巴郎的後裔也一樣有效:「你和你的後裔,世世代代應遵守我的約。」(9)
這段天主和亞巴郎訂立盟約的敘述應該是寫在非常晚的時期,大約在以色列人放逐時期前後。這段敘述的目的是,使被放逐到巴比倫的以色列人民、以及從放逐之地返回家鄉的遺民能夠確信,天主要把這塊土地賞賜給他們。但同時也使人民回憶起天主對他們的要求:「你和你的後裔,世世代代應遵守我的約。」這是天主的許諾能夠實現的必要條件。
福音前歡呼
福音:若八51-59 線上播放
51 那時候,耶穌對猶太人說:「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誰如果遵行我的話,永遠見不到死亡。」
52 猶太人向他說:「現在我們知道:你附有魔鬼;亞巴郎和先知都死了;你卻說:誰如果遵行我的話,永遠嘗不到死味。
53 難道你比我們的父親亞巴郎還大嗎?他死了,先知們也死了。你把你自己當作什麼人呢?」
54 耶穌答覆說:「我如果光榮我自己,我的光榮算不了什麼;那光榮我的,是我的父,就是你們所稱的「我們的天主。」
55 你們不認識他,我卻認識他;我若說我不認識他,我便像你們一樣是個撒謊者;但是,我認識他,也遵守他的話。
56 你們的父親亞巴郎曾歡欣喜樂地企望看到我的日子,他看見了,極其高興。」
57 猶太人就對他說:「你還沒有五十歲,就見過亞巴郎嗎?」
58 耶穌回答說:「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在亞巴郎出現以前,我就有。」
59 他們就拿起石頭來要向他投去;耶穌卻隱沒了,從聖殿裡出去了。
釋義
猶太人對耶穌說:「現在我們知道 …」這是他們決定性拒絕耶穌的時刻,而且根據他們最好的知識與良心。他們信心十足,宣稱是根據亞巴郎和先知而做出這樣的決定;天主曾向這些猶太祖先說了話。耶穌也同樣地宣稱亞巴郎為祂作證(56),而且祂更把自己放在亞巴郎之上。祂粉碎一切人性權威,包含亞巴郎的權威,為了真正建立天主的權威。唯有當人放棄自己的安全感和訴求,才有能力相信。而當人相信時,才真正得到生命。誰若不信,便會「拿起石頭來向耶穌投去」;而耶穌定然從他面前「隱沒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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