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使我們和基督一起復活,又在祂內使我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
讀經一:弗二1-10
1 【弟兄們:】你們從前因著你們的過犯和罪惡是死的;
2 那時你們生活在過犯罪惡中,跟隨這世界的風氣,順從空中權能的首領,即現今在悖逆之子身上發生作用的惡神。
3 就連我們從前也都在這樣環境中生活過,放縱肉身的私慾,照肉身和心意所喜好的行事,且生來就是義怒之子,和別人一樣。
4 然而富於慈悲的天主,因著他愛我們的大愛,
5 竟在我們因過犯死了的時候,使我們同基督一起生活 ─ 可見你們得救,是由於恩寵 ─
6 且使我們同他一起復活,在基督耶穌內使我們和他一同坐在天上,
7 為將自己無限豐富的恩寵,即他在基督耶穌內,對我們所懷有的慈惠,顯示給未來的世代。
8 因為你們得救是由於恩寵,藉著信德,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,而是天主的恩惠;
9 不是出於功行,免得有人自誇。
10 原來我們是他的化工,是在基督耶穌內受造的,為行天主所預備的各種善工,叫我們在這些善工中度日。
釋義
天主將祂的權能首先展現在耶穌基督身上,把統治整個受造界與超越一切邪惡的王國賞賜給祂(弗一20-23)。但是我們也經驗到這個天主的權能,就是天主仁慈的權能。因為我們原是「義怒之子」(3)、曾經是「死的」(1),被排除在天主與一切生活的希望之外,不再是本來的人,而是違犯罪惡後的悲慘的人。這就是我們過去本來的樣子(1-3),我們全都生活在「放縱肉身的私慾」中(3)。但是天主卻仍然愛了我們。祂愛了那原本不值得祂愛的,這是仁慈的愛,是「恩寵」(5)。天主的愛是行動,是重新創造的行動。所有在耶穌基督身上所實現的,也在我們身上實現:從死亡中復活、被高舉到天上。這一切真的發生了嗎?經驗尚未證實這一點;但是我們現在卻已經在天上得到我們的位置,因為我們是「在基督耶穌內」──「不是出於功行」(9),而是完全由於天主的恩寵。
你所準備的一切,將要留給誰呢?
福音:路十二13-21 線上播放
13 人群中有一個人向耶穌說:「師傅,請吩咐我的兄弟與我分家罷!」
14 耶穌對他說:「人哪,誰立了我做你們的判官及分家人呢?」
15 遂對他們說:「你們要謹慎,躲避一切貪婪,因為一個人縱然富裕,他的生命並不在於他的資產。」
16 耶穌對他們設了一個比喻說:「有一個富人,他的田地出產豐富。
17 他心裡想道:我可怎麼辦呢?因為我已沒有地方收藏我的物產。
18 他遂說:我要這樣做:我要拆毀我的倉房,另建更大的,好在那裡收藏我的一切穀類及財物。
19 以後,我要對我的靈魂說:靈魂哪!你存有大量的財物,足夠多年之用,你休息罷!吃喝宴樂罷!
20 天主卻給他說:糊塗人哪!今夜就要索回你的靈魂,你所備置的,將歸誰呢?
21 那為自己厚積財產而不在天主前致富的,也是如此。」
釋義
路十二13-34蒐集了一組耶穌的談話,表達出耶穌有關「財富─貧窮」問題所有的態度。人的生命並不是由所擁有的財富來決定,15節的內容一定使門徒們印象深刻。耶穌的訊息只有對貧窮人才是「喜訊」(福音)。在路十二13-34整個大段落的結尾,我們看到「你的寶藏在哪裡,你的心也在那裡」(十二34)。遺產、收成、成就 … 等一連串人們熟習的價值,就其本身而言,都是好的;但是人可能因此而陷入危險,因此而對人嚴酷,對天主的訴求遲鈍。因此而成為「糊塗人」(20)。這樣的「糊塗人」實際上就是無神論者,他們自言自語:「沒有天主」(詠十四1)。當擁有許多資產的人,變成他們所有物的奴隸時,他們就不再能夠領悟天主的真實性,也將完全失去生命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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