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學小問答(16)
小德蘭福傳之友
曾慶導神父
問:既然天主是純精神體,我們人卻是有血有肉的,怎能認識天主?
答:天主造人的時候給有血有肉的人吹了一口氣,這口氣息賦予了人天主的"肖像",使人與其他動物不同,除了血肉以外,還成為一個有理智、有意志的,位格性的人("位格"指有精神體的理智、意志的一個行動主體,因此張力是一"位"先生,李花是一"位"女士,但狗狗不是一"位"狗狗。創造主天主當然也是有位格)。位格與位格間可以建立一種"位際"的關係,交流思想和情感。藉由理智,人可以與天主交往,藉由意志,人可以選擇要不要與天主交往。
雖然人的理智有限,未能完全明瞭天主的全部,但足夠使人藉推理知道天主的存在。正如聖保祿說的:"認識天主為所有人是很明顯的事,因為天主已將自己顯示給他們了。原來自從天主創世以來,祂那看不見的美善,及祂永遠的大能和祂為神的本性,都可憑祂所造的萬物,辨認洞察出來,以致人無可推諉"。
不但無可推諉,保祿繼續說:"認識天主後,人更應以祂為天主而予以光榮和感謝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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