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亡施展在我們身上,生活卻施展在你們身上。
讀經一:格後四7-15
7 【弟兄們】我們是在瓦器中存有這寶貝,為彰顯那卓著的力量是屬於天主,並非出於我們。
8 我們在各方面受了磨難,卻沒有被困住;絕了路,卻沒有絕望;
9 被迫害,卻沒有被棄捨;被打倒,卻沒有喪亡;
10 身上時常帶著耶穌的死狀,為使耶穌的生活也彰顯在我們身上。
11 的確,我們這些活著的人,時常為耶穌的緣故被交於死亡,為使耶穌的生活也彰顯在我們有死的肉身上。
12 這樣看來,死亡施展在我們身上,生活卻施展在你們身上。
13 但我們既然具有經上所載的:『我信了,所以我說』那同樣的信心,我們也信,所以也說,
14 因為我們知道那使主耶穌復活的,也要使我們與耶穌一起復活,並使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他前。
15 其實,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們,為使獲得恩寵的人越增多,感謝也越增加,好歸光榮於天主。
釋義
在這個世上,只有在降生成人的天主子 ── 被釘死、並復活的主 ── 身上,才能看見天主的光榮。所有宣講福音的基督門徒,也都必須走上這條經過死亡通往復活的道路。福傳的效果並不來自於宣講福音者,不是來自於易碎的「瓦器」。保祿比所有基督徒福傳宣講者更明白這一點,因為他比任何人經驗到更多的苦難與自己的無能。其實這是每一個福傳宣講者,都必須經歷的,如此必然能清楚體驗到,所有的成就唯獨來自於天主的工作。宗徒在與基督同死同生的共融中服務生命。他們知道,最重要的並不是個人強大的能力、人格特質、或特殊福傳方法;最重要的是認知身為宗徒的無能:時時準備好,為了人們的緣故讓這個易碎的「瓦器」被打碎,讓天主的能力得以施展。最後在眾人感謝天主的讚頌聲中,宗徒們的職務才達到其目標。
你們要喝我的爵
福音:瑪二十20-28
20 那時,載伯德兒子的母親,同自己的兒子前來,叩拜耶穌,請求他一件事。
21 耶穌對她說:「你要什麼?」她回答說:「你叫我的這兩個兒子,在你王國內,一個坐在你的右邊,一個坐在你的左邊。」
22 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,你們能飲我將要飲的爵嗎?」他們說:「我們能。」
23 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的爵你們固然要飲;但坐在右邊或左邊,不是我可以給的,而是我父給誰預備了,就給誰。」
24 那十個聽了,就惱怒他們兩兄弟。
25 耶穌叫過他們來說:「你們知道:外邦人有首長主宰他們,有大臣管轄他們。
26 在你們中卻不可這樣;誰若願意在你們中成為大的,就當作你們的僕役;
27 誰若願意在你們中為首,就當作你們的奴僕。
28 就如人子來不是受服事,而是服事人,並交出自己的生命,為大眾作贖價。」
釋義
瑪二十17-19記載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的苦難、死亡與復活;接下來20-28報導了門徒們的回應。讓人驚訝的是,門徒們所想的只是耶穌的許諾:祂的門徒將坐在十二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(參閱:瑪十九28)。因此,載伯德的兩個兒子在母親陪同下,前來請求耶穌,在這個審判中讓他們坐在高位。耶穌的回答一方面是拒絕,另一方面則更是一個邀請。坐在寶座上不是當下的問題;門徒們首先應該和耶穌一起走上苦難道路。耶穌對自己的生命道路的理解是成為服務的僕人,並為一切人交出性命。同樣的,門徒們蒙召是為了服務,而非統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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