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學小問答 (163)
小德蘭福傳之友
曾慶導神父
問:宗教信仰真的是需要的嗎?我曾經信過神,但現在不信也不拜神了,對我的生活也沒有什麼影響。而且我總覺得跪著祈禱的人是怪怪的,完全沒有人的尊嚴。
答:宗教信仰是必須的,因為創造我們的天主對我們是有絕對的、沒有人可以漠視的權利的。
天主對我們人說得很清楚:"你應該敬愛你的上主天主…這是第一也是最大的誡命"。一個不敬拜天主,不祈禱,不按天主誡命做事的人,沒有履行這最基本的愛的誡命。
即便承認天主存在,卻完全無視祂對我們的要求,是不對的。
當然信仰真神與信仰假神是不一樣的。如果我們敬拜真神天主,按天主的誡命生活,我們一定會經驗到真善美的幸福,我們將知道耶穌基督能給人的內心的平安,這平安是世界無法給予的。
跪著向天主祈禱是很合適的。在全能全知全善的天主面前我們都是小孩子,不論貧富愚智。跪的姿態不羞恥,反而不懂得跪的才是羞恥,該知道我們都只是受造物,而且是一個有罪的受造物。
其實很多時候當人有困難危險時都很自然跪下祈禱的。但小孩子不要等到危險需要天主時才想到天主(父母),平時多想到祂向祂表示愛意,那不是更好嗎?
人是有罪的受造物,這是一個事實。但當我們認識到天主是誰的時候,承認自己低於天主並不讓人失去尊嚴,反而不承認會讓人失去尊嚴。像浪子回頭故事裡的小兒子,能向父親認錯認罪的謙卑,是救恩的開始,尊嚴的恢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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