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福八端 【福音:瑪五1-12】
1那時候,耶穌一見群眾,就上了山,坐下;他的門徒上他跟前來,
2他遂開口教訓他們說:
3「神貧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
4哀慟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受安慰。
5溫良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承受土地。
6飢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得飽飫。
7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受憐憫。
8心裏潔淨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。
9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。
10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
11幾時人為了我而辱罵迫害你們,捏造一切壞話毀謗你們,你們是有福的。
12你們歡喜踴躍罷!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。」
【經文脈絡】
瑪竇福音第五章至第七章的內容,記載耶穌在加里肋亞一座山上對民眾的教導,這段經文通常被稱為「山中聖訓」,常年期第四到第九主日一連六個主日的福音都順序選讀這段經文。這個主日的福音是「山中聖訓」的開場白,也就是所謂的「真福八端」,這個標題非常符合經文的形式與內容。但主日彌撒中的福音經文沒有收錄瑪五12的最後一句話,這種安排嚴重影響對經文的瞭解,我們將在下文中補上這段經文,並逐句對這段福音略做解釋。
群眾
「群眾」是那些自整個區域來到耶穌跟前的人(瑪四25),他們代表現在來聆聽耶穌的教導和訊息的以色列人民。「山中聖訓」是耶穌有關天國喜訊的教導,對象首先是由以色列子民所產生的天主子民;然而,福音具有超越時空的性質,因此也是針對每一時代的基督徒團體 ─ 新的天主子民 ─ 所提出的教導。
山
福音指出耶穌上了「山」,卻沒有明說是哪一座山,大概應該當作敘述的類型來瞭解:就如梅瑟曾上到天主的山,向天主的子民宣講天主的啟示和法律(參閱:出十九3,二四18),現在耶穌也登上「山」,宣告教導那超越舊約法律的福音喜訊。來到耶穌前的「門徒」並不代表任何特殊的團體,而是一切蒙召接受耶穌話語的人。「山中聖訓」是對一切人說的,瑪竇在整段經文結尾時也說,這是針對整個群眾所提出的有權威的教訓(瑪七28-29)。而「耶穌開口教訓他們」也是一個聖經中常用的表達方式,顯示耶穌所教導的就是天主的話和旨意(參閱:出四12;戶二二28)。
「神貧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!」
這句話強調「精神」貧窮,因此是針對每一個人說的:指凡是知道自己在天主前是貧窮的,在一切困苦急難中唯有天主是唯一可信靠的人。這種「貧窮的虔誠」根源於舊約(參閱:詠三四,三七),耶穌時代的以色列民族中也有許多人深深體驗到這個事實(參閱:路一46-55)。耶穌向窮人傳報救援喜訊(路四18),但並未將祂所帶來的救援侷限在以色列的「神聖遺民」範圍之內。凡是體認自己在天主前是絕對的「貧窮」,需要天主仁慈憐憫的人,都將得到耶穌的救援 ─ 天國。
「哀慟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得到安慰!」
這句話並非表達另一組人,「哀慟的人」其實就是「貧窮的人」(參閱:依六二1-2)。這裡只是強調的角度不同,指出一切因承受苦難債務壓迫而哀嘆,並且只能期待天主安慰的人(依四九13)。這個期待清楚地表達在被動語句中:「因為他們要得到安慰!」聖經中常用被動語態,表達真正的主動者就是天主。只有天主的安慰能化悲傷為喜樂。在耶穌所說的許諾中,聽眾看見了業已露出曙光的天國。
「溫良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承受土地!」
「溫良的人」所表達的意義基本上和「神貧」與「哀慟」的人相同。詠三七11說:「善人將繼承樂土,必將樂享平安幸福。」聖詠中的「樂土」和瑪竇這裡所說的「土地」就是指天國,因此這句話是一個普遍性的救援許諾,針對一切謙遜溫和、期待天主的平安喜樂的人。
「慕義如饑似渴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得飽飫!」
「神貧、哀慟、溫良」的人所渴望的就是「義德」,也就是由天主或祂所派遣的默西亞所建立的救援秩序(依九4;耶二三5-6)。福音經文以「飢渴」描述對天主的「義德」的期待,明顯地影射以色列子民在曠野中流徙的經驗(詠一0七4-9),他們在那裡體驗到深度的飢渴,也經驗了天主如何以瑪納和由岩石流出的水養育了他們。福音類比地運用這個民族生命的體驗,表達對天主聖言(亞八11)以及天主智慧(德二四21)的渴望。
瑪竇所使用的「義(德)」這個概念一方面表達天主賞賜的救援,另一方面也表達要求於人的正確生活態度。天主賞賜的救援就是天國,而渴望天國的人所應表現的基本生活態度,就在下面「四端」真福之中。
「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受憐憫!」
渴望得到天國的人應該「憐憫」他人,而且是像天主(耶穌)一般地仁慈憐憫(瑪十八33)。針對只重視外在表現的法律主義(瑪二三23),耶穌強調天主「喜歡仁愛勝過祭獻」(瑪九13,十二7);面對呼求憐憫救助的病患與困苦之人,耶穌從不讓他們失望而歸;誰若接待受苦者、看顧遭受遺棄者,就是屬於被天父所祝福的人,將在最後審判中得到天主的憐憫(瑪二五31-46)。
「心地純潔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!」
所謂「心地純潔」並不是狹隘地指某一個特殊的美德,而是如同猶太法律對於參加聖殿禮儀者(參閱:詠十五)所要求的「手潔心清」(詠二四4)。這裡強調發自正直良心的行動,尤其是真實的言論,忠於自己所說出的話,與人交往絕不欺騙不實(詠十五2-5),也就是必須仿效天主的仁慈與信實(詠二六)。
「看見天主」是由猶太虔誠傳統所引出的一個許諾。猶太傳統相信人們在聖殿中「觀看天主的面」,這個傳統後來演變成為一種期待:義人的靈魂將在天堂看見天主;初期基督徒團體繼續接受這個思想,強調在未來將看見天主。
「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!」
「和平」是聖經思想中一個意義極為豐富的概念。所謂「締造和平」是指積極努力促進天主願意在人間散播的和平(參閱:路二14),標準則是在世上、各民族間建立天國(依二4;米四3)。更進一步則是針對門徒們的教導:要求他們放棄報復的權利(瑪五38-42)、放下武器暴力(瑪二六52-54)、隨時準備與人和好(瑪五23-24)、愛仇並為迫害自己的人祈禱(瑪五44-45)。
期待「成為天主子女」是以民傳統的渴望(參閱:歐二1-3;智二16-18),是救援觀點下另一個表達天國的方式;初期基督徒認為自己就是實現了天主子女的團體,若壹三1-2更把這個概念和「看見天主」連結在一起。這個「真福」的許諾為今日的「和平運動」指出一條明路,但卻必須透過正確的詮釋,使之在每一個具體的時空環境之中實現。
「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!」
「為義而受迫害」表達由於忠於耶穌和祂的福音而遭受迫害,這是初期基督徒團體已有的經驗(瑪十23,二三34)。這個「真福」的許諾要求他們,平安接受迫害,並為迫害者祈禱(瑪五44)。雖然耶穌「愛仇」的最高要求,對初期基督徒團體具有非常真實的意義;但這個要求也是對任何時代、任何情況中的人都有效的。「被迫害」屬於耶穌門徒的命運(瑪十22-26),福音的力量在迫害中更為彰顯,被迫害者更有機會證明自己真是耶穌的門徒(瑪十38-39),配得天國永福。
「人若為了我的緣故而辱罵、迫害你們,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,你們是有福的。你們歡喜踴躍吧!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。因為在你們之前的先知,人也曾經這樣迫害過他們。」(瑪五12)這最後兩節經文已不屬於所謂的「真福八端」,耶穌講話的對象變成具體的「你們」,說明瑪竇將「真福八端」的內容直接應用在基督徒團體上;因此,這兩節經文也可以看做整段教導的結論。
耶穌的門徒(瑪竇的團體)經歷到先知們 ─ 舊約中天主的代言人 ─ 所經歷過的迫害,也遭遇到他們的主相同的命運(瑪二13-18,二一33-39,二三37-38),基督徒團體因此而明白,他們已被列入救援史的行列之中。猶太傳統敘述舊約先知多人遭到謀殺(參閱:瑪二二6,二三34-36);「來自加里肋亞納匝肋的先知耶穌」(瑪二一11)不僅在祂的家鄉經驗到人民的排斥(瑪十三57),更在耶路撒冷經歷苦難和死亡;為了祂的緣故,門徒們必須忍受相同的命運,但卻因此而能夠期待「天上的賞報」。門徒們由於確信自己將得到圓滿的救援,因此現在就有理由「歡喜踴躍」,在這樣的生活態度與具體的生活情況中,天國已臨在於他們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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